說來奇怪,我們常說民主民主,在香港推行了這麼多年來,卻仍然只是個表象。
只不過是公司一個年終飯局,雖則說是公司為向各員工聊表謝意,答謝一年來的辛勤。但去與不去是在員工手裡。就如你請我食飯,我也不一定要賞面奉陪。又如你肯請我打工,我都未必一定要做。甚或如你追求我,我亦不一定要接受。
在民主社會裡,大家都有權去選也有權去擇。你肯請不代表甚麼,況且我替你打工你是有出糧給我的,我又不是白白替你幹活,多一餐飯吃只是額外獎賞。何苦把事情弄得如此複雜如此厭惡?
我不賞面你就大發雷霆,那你不如一開始就明文規定所有員工必須出席。無謂浪費大家時間問來問去。最難想像是其他高層居然要員工準備不出席的「證據」,實在啼笑皆非。果然日日如棋局局新,到死為止,每天都可以有新鮮事。所以諸位如因喜宴、蠧宴又或其他私人事務未能出席,請提供喜帖、蠧宴主角的身份証作證明,免得別人以為你存心不去。
面是人家給的,人家去你自然覺得有面子,不去你亦沒啥損失;人家不去,你再死纏追問企圖威迫的話,就是給自己丟面子。





